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基层
第03版:综合
第04版:视点
第05版:法院周刊
第06版:教育周刊
第07版:交安
第08版:区域
标题导航
婚宴用酒扫码显示“已开瓶” 消费者疑遇“拔帽酒”索赔遭拒
买“开瓶酒”如何界定买卖双方责任?
股权转让款变“借款” 抗诉破局十万元错判债务
图说新闻
沦为电诈“工具人” 三学生被判处刑罚
“警”跟安全生产 筑牢安全防线
分类广告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权转让款变“借款” 抗诉破局十万元错判债务
■ 通讯员 赵勇 何佩杰
“几个人合伙开超市,不仅没
赚到钱,反倒莫名背上10万元债务,这事儿我怎么也想不通。”近日,在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回访中,当事人刘某回忆起此前的经历仍感慨不已。如今,随着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原审结果,这起因股权转让款引发的错判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刘某心中悬了两年多的石头彻底落地。
股权转让款成“借款” 缺席庭审酿错判
时间回溯到2019年,刘某与他人合伙创办购物广场,李某某以隐名合伙人身份持有10%份额。之后,李某某将其中5%份额以16万元转让给其兄李某,李某妻子吴某某按李某某安排,分两笔支付转让款:10万元转入刘某个人账户,6万元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转入李某某账户,整个交易均系股权流转范畴。
意外在2023年降临。吴某某突然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刘某、李某某诉至法院,主张16万元系借款并要求返还。彼时,刘某轻信李某某“此事我来处理”的承诺,未出庭应诉。纳雍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某虽无借条,但持有银行转账凭证,遂判决刘某承担10万元还款责任,李某某承担6万元还款责任。
“等我知道判决结果时,上诉期已经过了。”刘某辗转向法院申请再审,却因“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属滥用再审程序”被驳回。眼看十万元债务即将强制执行,刘某抱着最后希望向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程序实体双重审查 检察精准揪出裁判漏洞
“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两个核心要件,仅凭转账凭证不足以定案。”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监督申请后,办案检察官围绕案件程序与实体展开全面审查,很快发现两处关键问题。
程序层面,原审法院的送达程序存在明显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相关规定,电子送达诉讼文书需以受送达人书面同意为前提。但卷宗显示,原审法院在未取得刘某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直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导致刘某未能及时获知诉讼进程与判决结果,客观上丧失了上诉权利。
实体层面,原审判决对法律关系的认定存在错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主张借贷关系成立,需提供借据、欠条等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仅依据转账凭证起诉的,若借款人抗辩系其他款项,出借人需进一步举证。本案中,吴某某未能提供任何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且李某某提交的《股权转让协议》等证据证明该款项系股权转让款已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原审仅以转账凭证认定双方成立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结合全案证据,纳雍县人民检察院认定原审判决存在程序违法与实体认定错误,依法提请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抗诉改判债务“清零” 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2025年7月,法院再审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详细阐述抗诉理由,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抗诉意见,作出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吴某某诉讼请求的再审判决。
“十万元虽不是天文数字,但原审判决让我时刻担心:普通生意往来的转账会不会也被当成‘债务证据’?连正常进货收款都提心吊胆。”刘某拿到再审判决书时坦言,“现在改判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终于能踏实做生意了!”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无论是电子送达的规范适用,还是借贷关系的证据审查,都是司法裁判不可逾越的底线。”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通过精准抗诉纠正错判,既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直接守护,也是对司法裁判标准的明晰指引。
近年来,该院聚焦民事审判监督中的程序瑕疵、证据采信错误等问题,以法律监督之力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