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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艺:两度赴黔践初心法援路上洒大爱
工作中的黄文艺(左二)。

  ■记者 牟岚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的律师,我希望运用自己的经验,帮助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更好地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法律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2023年7月,怀着这样的初心,来自重庆贤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文艺加入到2023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派驻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服务一年。第二年,他又参加了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派驻到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服务。
  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黄文艺的脚步踏遍了晴隆的崇山峻岭,法治情怀温暖了苗乡彝寨。
  法律援助期间,黄文艺积极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只要是对当地法治文化建设和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有利的事情,他都争着去做。同时,他请求有关部门再多给自己参加法治宣讲、法治讲座的机会。在他的努力下,当地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得到了切实提升。周围群众有了矛盾纠纷,都愿意找黄文艺“评评理”。
  这一年里,黄文艺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件,其中刑事案件32件、民事案件7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58.5万元;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30余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0余次;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等普法讲座10余场,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益律师的大爱情怀,受到了当地受援群众的充分肯定和由衷感激。
  在第一年的服务期结束之后,面对基层群众的殷切期盼和对法治的渴望,已经52岁的黄文艺没有丝毫犹豫,主动提出延期服务一年的申请。他说:“基层的群众需要我,我愿意继续为法律援助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2024年9月,黄文艺再次加入到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的行列,这一次,他被派遣到贞丰县工作。
  黄文艺发现,贞丰和晴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当地年轻人多外出打工,家里剩下的都是老人儿童等,当地群众家庭经济都比较拮据,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留守未成年人的问题。
  有这样一起案件令黄文艺印象深刻:贞丰县未成年人龚某某犯盗窃罪,黄文艺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其辩护律师。他了解到龚某某父母已离异多年,现在他的父亲、哥哥都在外地打工,龚某某与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初中毕业后,龚某某辍学在家和一些不务正业的人一起玩耍,某天这些人叫他出去一起盗窃摩托车变卖来消费,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黄文艺了解上述情况并结合在检察院阅卷案情来看,他认为龚某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对于他这样的未成年人,惩罚不是目的,教育和挽救才是关键。于是,黄文艺秉持“教育感化”的理念,多次与龚某某沟通,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同时与承办检察官多次商讨沟通案件,同时再三与受援人进行核实案情,积极退赔,最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真正做到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贞丰县,黄文艺接受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共办理案件47件,其中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20件。民事案件中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8.9万元。
  在黔西南层峦叠嶂的群山中,黄文艺以情怀为炬,在山高路远的角落里播撒温暖,将法治的温度化作驱散困境的光。随着第二年服务期的结束,黄文艺也即将启程返回家乡。他表示,未来将继续秉持对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以爱为指引,以法为根基,将法治的光芒洒向身边的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颗期盼公正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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