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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法院: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
  ■通讯员 韦笑
  执行工作是兑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近年来,丹寨县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治理,通过强化立审执衔接、深化警法联动、依托科技赋能等举措,“三位一体”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丹寨县人民法院将执行工作关口前移,推动案件通过非诉方式化解。今年以来,该院先行调解成功案件256件,先行调解成功率31.26%。诉前调解委员会(“小唐调解室”)共调解案件910件,调解成功699件,调解成功率76.81%,切实减少流入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同时,增强调解自动履行引导,将履行条款嵌入调解协议,并建立履行激励机制。对于先行调解结案的案件,调解员在调解书中明确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定期跟踪回访,督促义务人按期履行。今年以来,“小唐调解室”在先行调解阶段督促当场兑现案件106件,涉案资金389.17万元,缓解了执行压力。创新执前督促履行机制,该院对进入执行程序前的案件进行筛查,通过电话督促、约谈义务人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又降低了当事人诉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期间,丹寨县人民法院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合协助机制。通过建立联合惩戒等机制,破解被执行人“人难找、财难寻”问题,形成打击拒执行为的强大合力。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协助提供被执行人线索29人次,执行结案15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5名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有效震慑了逃避执行行为。
  同时,丹寨县人民法院与当地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系统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审慎采取冻结存款、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丹寨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执行案件执行力度,去年10月至今年年初,该院通过开展“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集中人力物力对涉农民工工资、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开展执行,执结涉民生小标的案件120件,执行到位73.32万元,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此外,丹寨县人民法院还灵活运用网络查控系统,面对执行案件数量大、财产查控难度高的现实挑战,大力推进“智慧执行”建设,以信息化手段破解执行难题。今年以来,该院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车辆、不动产等财产的“一键查询、在线冻结”,极大缩短了执行周期。全面推行司法拍卖数字化,通过淘宝等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房产、车辆、股权等标的物10件,网拍次数88次,成交金额438.57万元。该院通过网络拍卖方式有效提高财产变现效率,也有效杜绝传统拍卖中的暗箱操作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
  丹寨县人民法院利用信息化平台对执行立案、文书制作与送达、财产查控、节点管控等事务性工作进行集中、标准化处理,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和时限。今年以来,通过集约化处理模式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了30%,有效释放了执行人员精力,使其更专注于财产处置等核心复杂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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