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余庆检察“刚柔并济”护航青春
涉罪少年圆梦大学
  ■通讯员 吴金鑫 李娅
  近日,在某大学校园里,一名新生背着行囊,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办理了入学手续。手中的录取通知书,不仅是10年寒窗的见证,还是他人生重回正轨的勋章。与其他新生不同,5个月前,他还是涉罪未成年人,担心自己不能走进高考考场,无法拥有一个不受“污点”影响的未来。如今,随着校门缓缓打开,他和家人悬了许久的心终于彻底放下。
  事情要追溯到高考前,高三学生小徐(化名)因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案发后,小徐及家属第一时间认识到错误,主动向被害人诚恳致歉,积极协商补偿事宜,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他主动到案自首,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经初步了解,小徐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也处于中上游水平,是老师和同学眼中“懂事的孩子”。
  今年6月11日,案件移送至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后,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地“一案一办”,而是围绕“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推进工作。
  承办检察官开展全面社会调查,摸清“病根”,多次前往小徐家中及其所在学校、社区走访,与其班主任、邻居、家长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其成长环境、性格特点、学业情况以及案发后的思想变化。通过调查发现,小徐平时无不良嗜好,此次“失足”主要是青春期冲动叠加高考压力导致的偶发行为,主观恶性较小。
  综合考量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被害人谅解等多重因素,检察官认为小徐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但在作出决定前,检察官更担心的是其能否顺利参加高考。为此,检察机关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在案件办理期间不影响其正常备考和考试资格,为其排除了升学路上的首要“障碍”。6月24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是“一放了之”。检察机关立即启动犯罪记录封存程序,确保小徐的涉罪信息不对外泄露,不影响未来升学就业。同时,余庆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学校及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小徐制定了个性化帮教计划:每周进行一次线上心理疏导,缓解他的心理压力和负罪感;每月开展一次法治教育,用真实案例帮他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高考前后,安排检察官一对一沟通,为他加油鼓劲,解决备考和志愿填报中的困惑。
  在小徐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到入学报到前的这段时间,承办检察官专门进行上门回访。见面时,检察官亲手递上准备的法治书籍并说道:“恭喜你考上理想的大学,这是你用努力换来的新起点。”随后话锋一转,语重心长地叮嘱:“大学里的生活很自由,但自由的前提是守住法律底线。要记住之前的教训,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多参加有益的社团活动,将来用知识和能力回报家人、回馈社会,绝对不能再做任何触碰法律红线的事。”小徐连连点头,郑重承诺会牢记嘱托,好好规划大学生活。
  从焦虑不安的涉罪未成年人,到顺利踏入大学校门的新生,这名年轻人的转变,是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生动缩影。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检察机关既没有忽视法律的威严,坚持依法处理,让涉罪未成年人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更没有放弃“挽救”的初心,通过社会调查、精准帮教、记录封存等一系列举措,为涉罪未成年人驱散人生阴霾,播撒希望的种子。
  这种“刚柔并济”的司法实践,不仅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还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未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把司法保护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身边,用法治力量为他们的青春保驾护航,让每一颗迷途的“星星”都能重新找到属于自己的光芒。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