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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数字化治理体系
  ■ 聂淼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受害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迫在眉睫。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传统治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犯罪预防需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充分用好数字化信息技术,教育好、监督好每一位失管、失学、失足的孩子,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及特点
  (一)现状概述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规格组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高标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高质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1年,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后,我省迅速组织修订、颁布《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是全国省级第一家完成条例修订工作并颁布实施的省份,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以2020-2024年为例,全省未成年刑事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5843人、6395人、5997人、6870人、6620人,年均增长3.17%,虽然低于全国年均增长,但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
  (二)呈现特点
  犯罪年龄低龄化。14岁至17岁未成年犯罪人员占比较高。犯罪嫌疑人年龄小,受教育程度低,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弱,加之做事不考虑后果,稍有不慎就步入犯罪道路。
  犯罪类型多样化。除了传统的盗窃、抢劫等侵财领域,还涉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网络诈骗等,犯罪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宽。
  犯罪手段网络化。未成年人因身心不够成熟、个人保护意识欠缺、法律素养不足等问题,易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导致其实施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行为。
  犯罪方式团伙化。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成熟,受周边环境和从众心理的影响,在社会交往中容易形成拉帮结伙,通过“哥们义气”成为团伙成员或犯罪帮凶。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究其根源,有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较弱等主观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管理缺失等客观原因。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年少失管,监护人没有及时掌握和有效干预他们的心理变化,相关单位和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有效引导,导致不良后果的滋生蔓延。
  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心理上具有情绪波动大、好奇心强、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冲动等特点。由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不足,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受到不法分子的鼓动、身边同伴的怂恿和从众心理的驱使,往往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家庭教育缺失。一些家长忙于工作,缺乏对孩子应有的关心和陪伴,家长监管缺失,亲子关系淡薄,孩子心理失衡;一些家长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或过度溺爱、满足一切需求,或过度惩戒、动辄拳脚相加;一些离异、单亲家庭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问,心灵的创伤使其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幸福感和安全感。
  学校教育偏差。受中考、高考“指挥棒”的影响,一些学校过于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忽视了健全人格、思想品德、价值观念和法治素养的培育;一些学校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监管不到位,特别是对那些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学生,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教育和处置,导致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让受害者心理遭到重创,让欺凌者走上犯罪深渊。
  社会环境诱导。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暴力、社会歧视、不良社交圈等因素,对未成年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一些城市社区、城乡接合部人员构成复杂、治安状况不佳,存在着赌博、吸毒、电诈、传销等违法犯罪现象,成为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恶劣土壤;一些未成年人长期无所事事,为了寻求刺激或者满足物质需求,不惜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社区管理缺位。随着人口规模的不断加大,社区治理面临制度碎片化、责任无限化、信息孤岛化等结构性困境。缺乏针对未成年人的公共服务,如及时提供就业岗位需求信息、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协调联动不足、力量整合不够,未能形成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防控网络。
  三、数字化治理体系的构建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充分利用贵州在大数据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构建起“预警—监控—干预”三位一体的数字化治理体系,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构建数字化预警平台
  立足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优势,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会治理机制,打破跨部门之间数据壁垒,进一步提升数据“聚、通、用”效能,构建起由未保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城市社区等互联互通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形成共建共享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立“网格化”预防帮教模式,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纳入现有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利用网格员对所在地区情况熟悉的优势,及时对高危未成年人开展走访、监督、帮教等工作,实现对高危未成年人的社会化综合治理,有效阻止不良情况发生。全面开展“净网”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和网络空间秩序的整治力度,严打涉网违法犯罪特别是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阻断黄赌毒信息广泛传播,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环境。
  (二)用好智能化监控系统
  充分利用“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建设成效,进一步整合预防工作资源,丰富预防的手段和措施,在校园、社区、人流集中地、犯罪多发地等重点区域部署AI摄像头,结合人脸识别和行为分析技术,自动识别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异常行为,并实时报警,实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更大社会效果。强化点、线、面防控有机结合,重点监控夜市、酒吧、游戏厅、歌舞厅等未成年人犯罪易发、多发点,由点成线、由线及面加强预警防控,一体构建包括家庭、学校、社区、公安、司法在内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网”。加强对互联网内容的整治,从快从严制裁招募、诱惑、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行为,切断网络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蛊惑与煽动链条。
  (三)完善法治化干预机制
  在国家、省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省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充分利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针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开展有效帮扶。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推动建立“司法救助+民政救助+教育帮扶+心理疏导+医疗救治+社会保障+法律援助”多元化共同救助工作格局,多层次展开精准救助帮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级地方政府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或者完善相关平台,依托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引导社会组织及青年志愿者等群体有效参与,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意识、道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各界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手段,推动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数字化治理体系,加强对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扶,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本文系贵州省青年发展研究课题“贵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数字化治理体系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QNYB2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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