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威宁:创新机制破难题 检察为民践初心
  ■通讯员 王化宏 张挺松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准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围绕中心大局科学制定发展路径,以创新理念破题解难,在司法改革、数字检察、服务民生等领域先试先行,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2022年至今,该院15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24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记功或表彰,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23年11月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
  数字赋能的改革创新
  2023年,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建“数智威检”检察团队,主要负责自主研发数字检察监督模型。
  面对没有现成平台、没有建模经验、工作经费紧张的巨大挑战,团队一点一滴地摸索、尝试,主动与业务部门交流案件办理中的关键数据,在沟通中反复讨论、测试、优化模型,终于成功完成第一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构建。
  两年自主研发模型25个,涵盖了各业务条线,形成了“业务有想法、技术来实现,数检有需求、业务来验证”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应用新业态,2024年,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获评贵州检察机关模型推广优胜院、模型应用优胜院,是全省检察机关唯一包揽两项殊荣的检察院,被贵州省检察院称之为模型研发的“威宁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模型应用优胜检察院。北京平谷、江苏广陵、西藏阿里、内蒙古乌拉特中旗、云南沾益及贵州黔西南州等兄弟市州县院到威宁调研交流。
  敢于较真碰硬的“益路威光”
  位于威宁自治县城边的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冬天黑颈鹤等越冬候鸟在这里翩翩起舞,它们优雅的身姿和清脆的鹤鸣,绘就了一幅冬日生态画卷。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益路威光”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办理的督促整治候鸟栖息地光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一个保护越冬候鸟的典型案例。
  2023年年初,检察官李爱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草海周边部分光照强度超标,灯光直接照射到黑颈鹤的3个夜栖地。而光污染会影响改变鸟类的行为,包括迁徙、觅食和声音交流,尤其是夜间迁徙的候鸟,受非自然光线诱导,可能会耗尽能量储备,增加被捕食和致命碰撞的风险。经专家分析评估后,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环保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发出的第三天,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威宁分局向存在光污染的7家单位送达《环境执法通知书》,责令其在黑颈鹤等候鸟迁飞及栖息期间关闭涉案光源。该案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进行专题报道。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留言台前,叽叽喳喳的人群中突然抬起一个小脑袋,很用劲地问站在一旁的检察官:“哥哥、哥哥!这里很有意思,我们还能再来吗?”面对孩子们天真的期盼,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悉心守护,用多种方式为孩子们撑起“保护伞”。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让孩子们在互动中学习。通过法治知识抢答、法治大通关、模拟骑行、模拟法庭、机器狗普法等互动环节,直观认识和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交通安全、防范网络诈骗等知识。
  独具特色的“法治音乐课”将法律条文融入优美旋律,让法治理念在歌声中生根发芽,既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培养音乐素养。根据法治音乐课事例拍摄制作的微电影《远晖》,获中国记协“我的代表作”活动入选作品,被评为2024年全国检察新媒体原创作品三十佳。
  该院创新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力量,联合乡镇、学校设立未成年人成长观护基地,共同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家庭监护和法治教育,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及时提供专业支持。同时,他们强力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开展“阳光童行·护航成长”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旅馆、电竞酒店、酒吧等场所,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对教师的法治培训,确保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职责落实到位。2024年办理的一起强制报告案例被最高检、教育部等六部委评为典型案例,未检办案团队获评2024年贵州省“三八红旗集体”,2025年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遥遥领先的“蓝剑”侦查
  根据最高检关于检察侦查“依法稳慎,务必搞准”要求,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建“蓝剑”检察侦查团队,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力度。2022年以来,团队查办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1件入选最高检侦查案例库。
  2023年7月,根据贵州省检察院、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安排,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蓝剑”侦查团队成立“7·12”专案组,负责草海拆迁领域机动侦查案件的办理。经查,2016年以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拆迁工作小组长周某借征地拆迁之机和利用职权,拉上亲友及测量、审计复核人员入伙,多次采取虚增面积、虚构房屋、抢建“种房”等方式骗取国家拆迁款700余万元。检察机关依法对该诈骗团伙提起公诉,法院对周某等8人作出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8年6个月的有罪判决。
  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通过案件查办,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制作警示教育片,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后,多人主动说明问题,主动退缴资金、安置房、安置地,依法解除虚假协议,为国家挽损大量资金并压减债务。因工作成绩突出,“7·12”专案组被贵州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基层理论繁荣的“检研献策”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检会”“检校”合作交流机制,深化与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等学会、高校的合作,共同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理论与实务双向交流。
  培育打造“检研献策”理论业务融合品牌,构建理论与实践、研究与学习有机融合的工作格局。仅2024年就在国家级期刊刊载和征文获奖22篇,其中7篇理论文章在《法治时代》《人民检察》和人民日报内刊《法治参阅》等国家知名期刊刊载。16个课题获批立项,其中1项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1项获中国法学会立项,10项获省级立项。
  此外,该院还与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和贵州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联合举办“司法现代化”主题征文活动。
  编著的《法律监督模型的基层实践》检察理论专著获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系毕节市检察机关首部检察理论专著,为检察理论与实践融合提供了理论支持。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