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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宏光:从“橄榄绿”到“检察蓝”的初心与坚守
汪宏光在图书室阅读。

  ■ 通讯员 杨晏 记者 张光平
  汪宏光,1985年生,2002年入伍,原贵州省消防总队某部四级军士长。16年军旅荣立三等功4次,获评“全省十佳训练标兵”“十大优秀士官”等称号。2018年转业,以安顺市军转量化考评第一名成绩进入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现任该院检务督察室工作人员。
  “八一”前夕,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里,汪宏光正伏案梳理全市检察机关“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台账。电脑旁,一张身穿橄榄绿的半身照静静伫立,与胸前的检徽相映生辉。
  “有人说,军人和检察官是两种颜色,我却觉得,它们都是守护人民安宁的底色。”汪宏光坐姿依旧挺拔,语速不疾不徐,像当年喊口令一样干净利落。
  2002年冬天,18岁的汪宏光登上运兵车。通过新兵连集训,下到连队,班长将灭火救援服前的头盔扣在他头上:“记住,戴上它,就是把命交给人民。”
  此后5840个日夜,他在训练场跑烂了46双鞋子,参加各类灭火抢险救灾2390余次,社会救助1190余起,抢救被困人员1220多人,最大限度减少人民财产损失。
  “部队教会我两件事:一是纪律,二是把不可能变成必须。”汪宏光回忆时,把右掌摊开——掌心那道5厘米的疤痕,是绳索勒出的“勋章”。
  2018年,脱下军装那一刻,汪宏光在日记本上写下:“战场换了,阵地仍在。”
  转业选岗,他选择安顺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岗前培训,层层选拔,他以第一名领跑,最终成为当年被检察机关录取的转业士官之一。
  报到那天,他把大檐帽的帽徽轻轻放在新办公桌抽屉里:“老伙计,咱们再并肩作战一次。”
  检务督察室是检察机关开展内部监督的重要部门。进院后,汪宏光被分配到纪检监察部门。他深知纪律铸就军人的钢铁意志,更是纪检事业不可动摇的根基。在部队,他以令行禁止为荣,在纪检岗位,则以清正廉洁为责。他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律己态度,有效发挥内部监督职能,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为检察事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今年“八一”前夕,汪宏光收到一份特殊任务——“撰写我的检察日记”。他把日记标题定为《从“豆腐块”到“卷宗堆”》,第一句话就是:“纪律不是束缚,而是保护。”
  谈起日记内容,他告诉记者:“其实军人和检察官的‘战位’一脉相承——一个守护国泰民安,一个守护公平正义。”
  采访最后,记者问:“如果再一次选择,还会穿上军装吗?”
  汪宏光望向窗外,雨后初晴,检徽在胸前熠熠生辉:“若有战,召必回。但现在,我的战场在检务督察室——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就是我新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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