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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服装用了一年诉请退款?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本报讯(通讯员 兰茜)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购物的重要选择之一,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所涉及的法律效力问题,也时常引发社会关注。近日,清镇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就受理了一起涉及“二次元”定制服装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向某某通过“某鱼”平台向被告彭某某购买“迪迦”皮套用于角色扮演,双方对价款、材质、款式、尺寸等进行线上沟通后,被告根据原告的要求手工制作完成皮套后向原告发货,原告验收确认产品后,向被告彭某某支付尾款。
在收到并使用产品一年多后,原告认为产品质量不值购买价格,穿着体验感和效果未达心理预期,故以产品系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法院诉请与被告彭某某解除合同、退款退货,并要求被告彭某某承担“一赔三”的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于案涉皮套的销售,原告知道被告系收到其定金后,根据原告的要求再购买材料制作,也知道该产品系被告自行手工制作,且在收到产品后经过验收确认并支付尾款,被告并未对原告存在欺诈行为,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原告感受到预期的穿着效果,也未造成原告或其他人员受到严重伤害的后果,故对于原告解除合同、“退一赔三”等诉请,法院不予支持,予以驳回。案件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二次元”服装销售者要特别注意是否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销售过程中必须确保对商品信息进行准确、客观、全面的描述,不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应仔细阅读管辖约定、是否有无理由退换货等重要条款,及时拍照、截屏、录屏店铺名称及关键信息,以免商家更改商品页面导致举证不能。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权利,但目的在于加大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保障公民人身安全,消费者不得滥用该条款借此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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