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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纾民困 冒名婚姻被撤销
  本报讯(通讯员 李方 卢林凤)“民政局已经撤销了这段错误婚姻登记,是你们帮助我解决了这个难题,感谢你们!”吴某某对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这句感言,道出了检察监督的民生温度。
  今年年初,吴某某与丈夫何某在外地务工生育二胎后,因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结婚证,但二人的结婚证已丢失,在补领结婚证时,夫妻二人竟发现吴某某同时与何某、妹夫廖某存在婚姻关系。原来,在20年前,吴某某的妹妹吴某甲因未达到法定婚龄,冒用其姐吴某某的身份信息与廖某办理结婚登记,由此埋下隐患。
  民政部门告知吴某某夫妻二人,须先通过司法程序撤销与廖某的登记方能补证。但该登记行为已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年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已然受阻。
  面对这一困局,吴某某向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通过调取两段婚姻登记档案、询问多名当事人,查明吴某甲当年确系冒名登记的事实。于是,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从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及当事人权益等多维度阐明撤销错误登记的必要性。
  民政部门经核查后,迅速作出撤销决定,至此,这场延续多年的登记错误终获纠正。该案的成功办理,既维护了婚姻登记制度的公信力,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中的担当。
  近两年来,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能动履职,以“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为抓手,共办理冒名婚姻登记类案件6件,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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