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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蓝”守护“生态绿”
——记清镇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记者 付先锐 贾华
  “快!往西侧灌木丛追!”2024年深秋的一个凌晨,清镇市红枫湖林区内,清镇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打着手电筒,在布满荆棘的山林里狂奔。半小时前,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附近盗伐林木。
  经过一番激烈追逐,民警成功抓获了两名盗伐嫌疑人,现场查获被砍伐的树木10余株。
  这是清镇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维护生态安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大队紧紧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责主业,全力维护森林资源、矿产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为切实筑牢生态保护执法屏障,森林警察大队立足源头管理,创新探索“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组织有力、责任明晰、协同联动、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以前各部门之间信息不通畅,现在通过‘林长+警长’机制,我们可以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森林警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巡查防隐患则是这群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守护绿水青山的日常。
  清晨六点,天还没完全亮,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就已经出发,开始了一天的巡查工作。他们的足迹遍布林区、矿区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巡逻防范。
  除了在林区巡查,他们还会到饭店、商超等场所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对经营单位的肉食来源进行逐一检查。“师傅,您这肉食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吗?请出示一下相关票据。”在一家饭店里,民警仔细检查肉食来源。在花卉种植、销售区域,民警则耐心地向商户介绍国家保护植物目录,叮嘱他们禁止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保护植物。
  在保护野生动植物方面,森林警察大队铁腕打击违法犯罪。2024年,该大队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破坏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序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办理非法开采、滥(盗)伐林木、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人。铁腕执法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了国家矿产和生态环境资源。
  为使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森林警察大队在宣传方面也不放松。
  “大家知道吗?随意采摘野生植物可能会触犯法律。”在社区活动现场,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正在向居民们普及生态保护知识。以“网盾行动”“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为契机,森林警察大队还联合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社区等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呼吁群众加强对森林防灭火、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工作的关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我们将继续以守护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安全为使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战斗力,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作,为生态保护作出更大贡献。”清镇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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