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交安
第05版:教育周刊
第06版:教育周刊
第07版:国内
第08版:文艺
标题导航
缩短服务半径 不变为民初心
独山县法院开展特殊学生风险研判评估
图说新闻
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毕节市七星关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荔波县法院甲良法庭实现“一次有效调解”促推“一揽子解纷”
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调解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荔波县法院甲良法庭实现“一次有效调解”促推“一揽子解纷”
本报讯(通讯员 张行 龙钰 陆瑜)近日,荔波县人民法院甲良人民法庭以“多案联调、双向解纷”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某合作社与村民莫某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并同步解决了16名农民工欠薪问题,既守住务工者“钱袋子”,又为合作社纾困按下“重启键”,实现了“一次有效调解”促推“一揽子解纷”的效果。
2025年3月,荔波县甲良镇甲站村村支书向甲良人民法庭庭长陆瑜反映,去年村里的合作社因山火导致经济作物损毁,合作社还欠1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没有支付,农民工多次到村委反映问题,现合作社负责人无法联系,请法庭帮忙联系合作社负责人协调处理。
陆瑜多方打听,终于联系到合作社负责人。“法官,去年的山火把我们种的400多亩猕猴桃全烧没了,合作社损失惨重,对方到现在都还没赔偿,我现在也是没有办法了。”合作社负责人石某无奈道。
经了解,该案缘起于2024年2月,甲良镇某村村民莫某因焚烧秸秆引发山火,导致该合作社400余亩猕猴桃基地被烧毁。该合作社因山火损毁经济作物导致合作社资金链断裂,已经面临破产风险。失火人莫某承认失火责任,但自身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承担巨额赔偿。
为妥善化解各方纠纷,甲良人民法庭在认真剖析案件脉络后,立即启动涉企、涉民生纠纷绿色通道,创新采用“关联案件协同调解”模式,将失火赔偿与欠薪问题纳入关联案件一并调解,同时邀请甲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甲良派出所开展联调工作。
针对合作社面临“赔偿难追、欠薪难付”的双重压力,法官先行组织合作社和失火人莫某进行沟通调解,为双方详细讲解诉讼成本、法律后果及未来可能面临的种种不确定性;调解员及派出所民警则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理解对方处境,权衡利弊后审慎作出决定。经过协商,合作社主动作出让步,放弃部分损失的赔偿主张,而莫某也同意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
为实现调解一次、化解多案,确保调解结果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法官及调解人员从法、理、情角度出发,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分别劝导。最终,制定了“责任链+支付链”双链调解方案:明确莫某分期赔偿财产损失案件的赔偿方案;要求合作社当庭先行支付部分欠薪;同时要求合作社按赔偿的时间节点同步兑付农民工剩余薪酬。这一方案既避免合作社因短期资金压力而停摆,又让务工者吃下“薪酬兑现”的定心丸。
从正午艳阳高照直至夜幕降临,经过近7个小时调解,最终,三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17份。
近年来,荔波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针对乡村振兴中的复合型纠纷,构建“防、调、履”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防线,完善涉企纠纷分级预警、特邀调解员驻点服务等制度,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权益,以更优服务厚植营商沃土。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