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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守护“少年的你”
——贵阳中院干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本报讯(记者 付先锐)“校园霸凌的体现形式有哪些?”“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未成年人怎样维护自身权益?”近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到观山湖区第十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并与观山湖区第十中学相关负责人开展交流座谈。
  座谈会上,观山湖区第十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露介绍了学校的历史、办学理念等,希望借此机会能加强与法院紧密协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作为观山湖区第十中学法治副校长,贵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明星介绍了该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的做法和成效,并表示要积极探索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质效;要通过依法办案,及时发现未成年人保护落实中的突出、系统、普遍、源头性问题,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落在实处;要扎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司法建议等审判职能延伸工作,推进构建更加高效管用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要加强惩戒和预防,将社会调查、社会关护、心理疏导等一系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工作方式融入审判工作中;要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为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教学管理、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随后,贵阳中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冉旭以“法治护航 护未成长”为题,为该校师生开展专题讲座。
  讲座中,冉旭针对初中学生的认知能力,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中涉及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自我保护与校园欺凌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校师生讲解法律知识,培养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勉励学生们做一个懂法守法的人。
  “通过今天的法治课,我学到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也明白该怎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今天的法治课堂非常有意义,让我们更了解法院,也让我们明白一定要尊法学法守法。”同学们纷纷表示。
  “下一步,贵阳中院将继续走进校园,向在校学生播撒法治种子,以案释法,借例育人,用听得懂、学得快、用得上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多的司法保障,以法治力量守护‘少年的你’。”贵阳中院相关干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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