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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堂屋还能当“法庭”
  本报讯(通讯员 岳梅华)近日,开阳县人民法院龙岗人民法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到开阳县高寨乡少数民族聚居地巡回审理了一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原告兰某诉被告颜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被告均系高寨乡平寨村村民,二人结婚已有30年,但兰某长期在外务工,颜某在家操持家事。今年1月,兰某以夫妻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颜某诉至法院,诉请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在收到案件后,考虑到离婚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在本地民族聚居区可能引发不利影响,为了妥善处理辖区少数民族村民纠纷案件,保障原被告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立即前往村委会了解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前往颜某家中送达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同时,法官还实地考察了颜某的居住、生活情况。鉴于颜某只能使用苗语交流的实际,承办法官在村委会的帮助下找到一名村民进行苗语翻译,充分保障颜某的诉讼权利。
  由于高寨乡平寨村地处开阳县较偏远的乡镇,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山区,为了便利原被告双方更好地参加诉讼,法官决定开展巡回审理,将庭审现场搬到原被告的家里。
  “法官,我都没想到我家堂屋还能当法庭,就是布置得有点简陋。”
  “有国徽、有法槌,法庭布置得虽然简陋,但是该有的东西咱们一样都不缺,该有的法律效力也一样能生效!”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按照法律规定释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多次征求颜某的真实意愿。最终颜某考虑到感情破裂,勉强在一起也不会幸福,于是同意离婚,但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妥善处理好夫妻财产的分割,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休庭并现场对双方修建的住房、家具等财产进行了清点。考虑到颜某不通汉语,无法外出务工的实际情况,法官向兰某建议在夫妻财产分配时可向颜某适当倾斜。在法官的劝说下,兰某也意识到颜某多年操持家事的付出。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下一步,龙岗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地处少数民族聚居区、面向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充分利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契机,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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