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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吒”怎可“闹”市场?
电影票代买,有何隐忧?
维护票务市场秩序需协同发力
“一吒难求”,盗版浑水摸鱼?
周边产品被盗版呼唤版权保护
“枪版”捞一把,这能刑吗?
电影市场不容盗录盗播破坏
蹭“哪吒”热度,边界何在?
向侵权的蹭热度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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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市场不容盗录盗播破坏
■ 杨玉龙
“枪版”电影资源的来源就是盗摄。电影盗摄又称屏摄,是指一种包括录像、录音、拍屏在内的影院盗摄行为。不法分子利用在影院内使用各种设备偷拍正在热映的影片,制作成“枪版”资源,通过微信、QQ群等社交平台,或者电商平台等,低价售卖或免费传播,看似满足了市场所需,却挤压了正版电影的市场空间,是对正常版权保护秩序的破坏。
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中就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在智能手机广为运用的当下,“随手拍”很容易,但其侵权之害不容小觑。对于观众而言,依法文明观影,要从我做起。试想,黑漆漆的电影院里突然举起个手机拍,亮光很刺眼,还有拍照声音,不仅会让周围观众反感,且会影院管理带来压力。观众观影当有底线思维,在没有经过电影著作权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应该肆意拍摄。
有效的管理也很重要。从影院角度来看,一方面有必要做好相关知识的普及,并做好警示,以引起观众的注意;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加强巡查,对“屏摄”行为及时劝阻。当然,对涉嫌违法的,更须通过法律途径对涉事观众进行有效惩戒,比如采取观众“黑名单”方式,以更好地构建文明和谐观影环境。
对违法行为须加大打击。自2019年开始,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家电影局、公安部、文旅部等相关部门,已经连续6年部署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基于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分散性,盗版资源传播渠道复杂、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征,不仅要聚焦事前防范、事中监管,更须加大对网络平台、影院等线上线下的监测监管力度,让侵权行为实现见光死。
从产业发展角度来讲,切实保护电影投资者和制片方的合法权益,尊重创作者,就须对“屏摄”说“不”,须对盗录盗播行为持续打击。当然,媒体及相关机构也有必要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尤其是相关惩治案件的宣传警示,倒逼公众依法文明观影,对黑色产业链依法斩断铲除,推动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百姓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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