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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版”捞一把,这能刑吗?
  【新闻来源】《哪吒2》等多部春节档电影在广受关注的同时,也屡遭盗录盗播。在一些电商平台上,部分网店以极低价格非法兜售刚上映热门电影的“枪版”。这些“枪版”电影资源疑似从影院盗摄而来。(据2月7日澎湃新闻网)
  【普法课堂】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曾:观众拍摄照片或小片段视频用于自己欣赏或者评价,属于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若当事人不许可,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一旦成立,如果被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行为人就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或将入刑。
  【消费提示】抵制“枪版”,不仅关乎社会公德,更有明确的法律红线,这是对创作者的尊重,也是对电影文化市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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