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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钟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扣押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丁秀诗:
  我局于2024年9月4日,在你店面查获5件烟花爆竹,现场进行了扣押,经调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作出解除扣押的决定。因通过直接、邮寄、电子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3日。
  知悉本公告后,请到钟山区应急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联系方式:地址,钟山区荷泉街道区府东路1号;联系人:陈剑,联系电话:0858-6139386。
  六盘水市钟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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