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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威宁实践
检察官向村民了解黑颈鹤栖息地情况。

检察官到保护区回访。

  近年来,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国之大者”,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支持和服务“生态立县”战略,助推威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体制机制创新保障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2023年以来,威宁自治县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创新作为,工作得到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力支持。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设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等,为威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注入强劲动力,提供有力保障。威宁自治县检察院进一步修订完善与云南省宣威市、会泽县、彝良县及六盘水市钟山区等相邻4个市县跨区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与县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百草坪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推广至县内重点生态建设区域。“威宁自治县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检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成功申报省委改革办2024年“一县一试点”重点改革创新试点,切实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以典型案例引领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威宁自治县检察院持续打造典型案例,办理的全国首例“野生蚯蚓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办理的“督促保护百草坪草原生态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首批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检察机关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题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重点办理督促保护贵州威宁锁黄仓国家湿地公园生态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源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黑颈鹤等候鸟栖息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可渡河流域水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切实推动重点区域生态保护。
  以高质效办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2023年以来,威宁自治县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6件。通过案件办理,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环境问题60个,修复草原生态3000余亩,保护湿地生态15000余亩,清理河道4.5公里;督促违法行为人异地补植复绿30余亩。积极探索以碳代赔,督促违法行为人购买91吨碳减排量补偿生态损失,赔偿生态环境与资源损失费累计80.5万元。
  以高水平宣传讲好法治故事。2023年7月,新华社“新华全媒+”栏目推出《新华视点|电捕野生蚯蚓,危害几何?》,报道威宁自治县检察院办理捕捉野生蚯蚓的公益诉讼案件,阅读量超200万人次。2023年9月,《农民日报》《检察日报》三次报道威宁自治县检察院办理督促整治喀斯特草原石漠化行政公益诉讼案事迹。2023年11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对威宁自治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百草坪事迹进行专题报道。威宁自治县检察院拍摄的微动漫——《电击蚯蚓摊上大事了》,获得全国检察机关2022年度优秀检察网络作品三等奖。拍摄、制作的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我为蚯蚓打官司》,在省检察院公众号展播,并报最高检参赛。其他公益诉讼相关工作获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2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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