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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检察院不公开听证挽救“迷途”少年
  本报讯(通讯员 沈小芳)7月19日,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等参加听证会议,就涉案的未成年人拟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郭某盗窃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罪名及情节,以及拟作出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并就下一步如何妥善做好郭某的监管、帮教等工作进行阐述。参与听证人员经集体评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郭某盗窃他人一辆摩托车用于自用,价值2000余元,其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其亲人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后续监管、帮教已有对策,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对郭某不批准逮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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