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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舟水桥司法所热心服务 获赠锦旗
  本报讯(通讯员 杨清林 记者 姚强)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司法局舟水桥司法所获赠一面印有“热心服务、为民司法”的锦旗。
  原来,红花岗区司法局舟水桥司法所在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涉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摸排时,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在2023年12月,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决生效后,应予没收的涉案物资滞留于其企业仓库,占用仓库约25平方米,导致其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得知此情况后,红花岗区司法局立即对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经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现场调查发现,涉案扣押物资已被生效判决明确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但扣押机关并未及时按照《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后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启动监督程序,督促扣押机关对该批物资进行集中统一销毁,滞留于赵某仓库长达一年之久的扣押涉案物资得以处置,为赵某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
  为表谢意,日前,赵某特向舟水桥司法所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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