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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破解错误结婚登记导致的离婚难题
  本报讯(通讯员 陈金萍)“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困扰我多年的错误婚姻登记已被民政局撤销,我终于可以重组家庭了。”近日,朱某在电话里兴奋地告诉凤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事情要从2009年说起,凤冈籍男子朱某与道真籍田某在外务工期间相识相恋并有了爱情的结晶,为给刚出生的儿子办理户籍,在信息不发达的小县城里,朱某父亲通过代办证件为田某办理了“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使田某摇身变成年满20岁的适龄女子。2010年3月15日,朱某与田某在凤冈县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半年,田某独自外出打工,至今13余年杳无音信,朱某多方寻找无果。2023年年底,朱某想重组家庭,向道真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已无明确被告不予受理。朱某又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民政局告知依据相关规定无法办理。朱某无奈之下向正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被告知案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此,朱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凤冈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凤冈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检察官通过调阅朱某与田某婚姻登记原始档案、走访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派出所,查明当事人系使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该行为既不符合无效婚姻也不符合可撤销婚姻登记情形。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凤冈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当事人朱某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及其面临的困难。听证员认为,在未能进行实名认证的过去,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等问题客观存在,虽然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骗取婚姻登记主观上也有过错,但该问题不妥善解决,始终影响人民群众婚恋自由,极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会上,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民政局依法撤销该错误婚姻登记。
  凤冈县检察院结合听证结果,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撤销以虚假信息办理的婚姻登记,并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类似婚姻登记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此,民政局在核查的基础上作出了撤销朱某与田某婚姻登记的决定,至此,困扰朱某13年的错误婚姻登记终于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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