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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服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历史的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站在新时代的门口,如何面对人类赖以生存却又急剧恶化的生态环境,成为新时代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战略性、创造性地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关键和重要阐释。贵州省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不仅为贵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全国乃至全球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意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仅是对传统发展观念的深刻转变,也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高度概括。这一理念强调了生态环境的价值,指出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并非对立矛盾,而是可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它要求我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不仅可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还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并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贵州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的生动实践
  贵州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环境,是我国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来抓,通过法治手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立法方面创新先试。出台《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生态环境保护省级地方性法规,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上具有标志性意义。《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河道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涵盖了生态保护、资源利用、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司法方面能动先行。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作为全国首家环保法庭于2007年11月设立,开启了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的步伐。全省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清除污染、修复土壤、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认购林业碳汇等法律责任承担形式,将惩罚与修复相统一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推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执法方面严格优化。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环保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此外,在优化执法环境方面做足功夫,建立公开透明执法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环保执法的公信力,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环保执法的合力,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法治智库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
  以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为代表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具有“思想库、智囊团”的职能作用。作为地方高端智库,省社科院承担着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的重要职责。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贵州省情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需求,省社科院提出了一系列符合贵州省情特色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建议和方案;积极参与地方生态立法,在立法调研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点,为立法建言献策;编辑出版《贵州大生态战略发展报告》蓝皮书,扩大对外宣传影响力。省社科院的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为贵州省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省社科院将继续发挥其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加强对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分析,为党委政府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的决策建议。同时,省社科院还将加强与其他研究机构和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法治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启示
  贵州省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加大了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此外还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调动各方面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这些实践和成就深刻地启示我们,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和严格的法律执行,才能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同时,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依据,需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政策,以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总之,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的大背景下,贵州省通过法治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取得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显著成效。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智库的建立和运行,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智力支持,展现了地方智库在服务地方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未来,贵州省将继续深化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为全国乃至全球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贵州智慧和贵州方案。
  (执笔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 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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