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飞燕在工作。 ■记者 贾华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2023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绩突出单位、成绩突出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息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徐飞燕荣获2023年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徐飞燕2012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息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她忠实履行职责,务实创新,得到人民群众、同事及领导的普遍认可。
2020年,徐飞燕承办了息烽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破产重整案件,该案所涉企业系一家在我省较为知名的煤矿企业,债权申报金额达90多亿元,案件情况疑难复杂。自案件受理开始,她与合议庭成员就开始了忙碌的工作。
除了办理破产案件外,平时她还要继续办理其他民事案件,徐飞燕只有利用周末和晚上加班,仔细阅读破产案件有关资料,研究破产案件中的问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破产案件的成功案例。从受理审查到审结,没有发生过一起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信访事件,也没有出现过颠覆性的处理结果。
2022年4月,根据组织安排,她到养龙司人民法庭担任庭长。到任后,她充分汲取“艰苦奋斗、巾帼建功、奋勇争先”的“半边天”文化精神,发扬柔性司法理念,注重家事审判经验探索,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在一起涉子女抚养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前期多次调解均不欢而散。她并未放弃,而是充分发挥女法官在疏导、倾听上的独特优势,依托特色调解室,在温馨圆桌上与这一家人交心谈心,最终帮助当事人放下心中芥蒂。
经过调解,原本争吵激烈、互相积怨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多年积累的纠纷得以顺利化解。事后,当事人将一面印着“人民的好法官新时代的楷模”的锦旗送给她。
“这不是我个人的荣誉,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作风给予的高度认可。”徐飞燕说。
徐飞燕注重调查研究,在辖区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下,辖区解纷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了辖区30%的简单纠纷村居一级当场化解、30%的普通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化解、30%的复杂纠纷通过立案审判化解的“三三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司法供给服务延伸到村组,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在一起涉及40余户且总金额达21余万元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养龙司人民法庭同辖区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发挥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的作用,多次组织调解。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当地农户与涉案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使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徐飞燕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党纪、政纪,在保持自身廉洁上做表率。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2022年10月,她收到某案当事人刘某的短信,刘某为感谢她为其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准备将一些水果赠送给她,她当即拒收并在“三个规定”记录平台如实记录,受到法院的通报表扬。
在民事审判岗位工作近11年,徐飞燕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情况。2017年她被评为息烽县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2017年、2018年、2022年被评为息烽县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五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2020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