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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做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
3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敏 摄

  ■ 记者 任莉
  3月25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书面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十四五”以来,省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有关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监管,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努力构筑“两江”上游生态屏障,贵州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报告》,省人民政府就关于“加快问题整改,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的矛盾”“坚持系统思维,科学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调整”“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我省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能力”五个意见的落实情况,一一做了整改落实。
  关于“加快问题整改,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的矛盾”意见的落实情况,省人民政府将狠抓“绿盾问题”整改,全面清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科学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编制修订。依法依规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项目要素服务保障,统筹做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
  《报告》指出,关于“坚持系统思维,科学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调整”意见的落实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批复,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国家有关部委,密切跟踪整合优化方案报批进度。目前,我省整合优化方案已通过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会审,待国务院批复。同时,积极指导各地依据省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加快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和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结果相统一,实现一张底图、一个底板、一套数据无缝对接。此外,还将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推动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精细化管理,确保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2022年3月,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促进贵州特色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贵州特色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因此,针对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我省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始终牢记国家公园建设“国之大者”,高位推进梵净山国家公园创建,开展调研指导梵净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密切衔接广西壮族自治区,协同推进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创建。
  关于“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意见的落实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全面摸清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现状,组织完成自然保护地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摸底调研,并结合县乡基层机构改革,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机构和体制机制改革。同时,推进茂兰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走深走实,探索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协调联动机制,初步形成省州共管、区县共建的茂兰发展模式。此外,还将创新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着力破解保护地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矛盾。
  针对“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能力”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狠抓落实。加快推进立法修法和机制完善,为自然保护地依法保护、有序监管、合理执法等提供制度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加强科研合作,壮大自然保护地人才队伍。强化共管共建共享,推进自然保护地与社区协同发展。强抓自然教育,挖掘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作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实际行动,作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重大实践,积极推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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