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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医药发展“把脉问诊”开良方
会议现场。 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敏 摄

  ■ 记者 任莉
  3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书面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23年5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保障、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方面情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州省中医药条例》(简称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此次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中医药领域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023年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关于检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2023年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报告》指出,关于“充分认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重要意义,强化使命担当”意见的落实情况,省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抓好学习、深化认识推动中医药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形成政府主导、中医药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向上争取、加大投入,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院基本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投入责任;进一步丰富载体、加强宣传,组织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千名医师讲中医”等系列活动。
  如何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加大中医药发展保障?针对这一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指出,省人民政府将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政策体系,聚焦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贵州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夯实制度支撑,完善中医药工作的“四梁八柱”;进一步优化中医药管理机构设置,进一步充实中医药工作力量;完善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医保政策,开展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同时,探索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围绕完善运行管理、医保支付、人才评价等体制机制进行探索创新。
  关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意见的落实情况,一方面,省人民政府将构建省市县乡四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医疗高地,补齐市县中医院短板,夯实基层中医药基础,加强中西医服务并重;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推动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预防、康复等方面作用。此外,还将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推动中医医疗机构融入建设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切实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援能力。
  就“依法严格中药质量监管,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指出,省人民政府将从持续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大力发展中药种植和精深加工、推进“中医药+”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发力,加强对中药材生产、加工、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管,拓展全产业链营销渠道,推动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人才是关键。针对“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中医药长远发展”意见的落实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强化中医名医传承,持续推动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传承创新;加大人才培育力度,积极探索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扩大高层次人才规模,用好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政策。
  针对关于“加强科研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指出,省人民政府将招引院士团队开展中药衍生产品研发,推进实施“天麻、三七等中药材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等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同时,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推进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企业质量标准,支持汉方药业、远程制药、金玖生物、红云制药等企业提升质量标准,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接下来,省人民政府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州省中医药条例》实施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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