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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检察院举行案件讲评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谭文鑫)为深入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评活动,进一步做实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引导全院检察干警融合履职,厚植为民情怀,近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开年案件讲评第一讲活动,旨在进一步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高效联动,促进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梅从办理的一起民事案件谈起,介绍了基本案情,讲述了办案过程,分享了办案理念。此案双方当事人原为关系较好的寨邻又成为合伙人,结果却对簿公堂,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后,仍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我作为承办检察官,全面审阅案件卷宗材料后,认为该案裁判结果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不符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条件,可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原为关系较好的寨邻,案件存在和解可能性,决定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双方达成和解。”但和解之路充满难度,超乎承办检察官的想象。双方当事人饱受诉讼纠纷之苦,情绪激动、矛盾分歧大,无法心平气和进行交流。
  面对困难,检察官并未放弃,辗转于双方当事人务工生活的城市,采用“背对背”分别引导的方式,从“倾心交谈”“利益比较”“情感唤醒”等方面入手,先后与双方当事人沟通20余次。
  许是被检察官的真诚所感动,双方激烈对抗情绪逐渐缓解,在检察官的调和下,终于握手言和,两人九年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每一个案件,无论大小对人民群众来说都是大事,所以我们一定要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自觉把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触入每一起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办理中。该案的成功和解,不仅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终审不终局’‘小案不小办’的检察实例,亦是检察机关落实精准监督助力社会治理,向人民群众递交的检察答卷。”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政鑫在点评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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