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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法院:
执行案款送上门 温情执行暖人心
  本报讯(通讯员 覃永林)“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我都没有活下去的念想了,感谢你们千里迢迢给我送来救命钱,好人一生平安!”申请执行人马某兰的家属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得泪眼婆娑。
  2022年9月21日,德江县人民法院受理马某兰与德江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德江某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前偿还马某兰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
  由于德江某公司未按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偿还义务,马某兰向德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德江某公司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在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可以追加出资人为被执行人。为此,马某兰申请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德江某公司、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风险提示书后,其仍未履行义务。
  当案件陷入执行僵局时,德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并向其释案说法。经过多次沟通,马某兰表示自愿放弃利息部分,同时被执行人张某也表示将在承诺的时间内将借款本金7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775元、案件执行费950元交到德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该案在2024年1月31日全部履行完毕。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家属急需用钱治病的特殊情况,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执行干警决定驱车一百多公里到遵义市红花岗区某小区为其送去案款,才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近年来,德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做情系司法为民的排头兵,以“如我在诉”公仆情怀,真心实意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时刻关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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