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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手机拒付款 能动司法巧调解
  本报讯(记者 贾华)“谢谢法官,没想到隔着1000多公里,不打官司不开庭,在网上就能把款项要回来……”金沙县人民法院禹谟人民法庭与高坪镇综治中心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分期租用手机而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
  据悉,2021年,原告某租赁平台商家与被告蒋某,通过平台签订了租赁服务协议:蒋某向原告租用苹果手机1部,租期12个月,月租金320元。被告收到手机后,仅陆续支付了9期租金,此后未再支付租金。
  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服务协议约定,被告须在收到原告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支付原告款项1900元,原告多次催促提醒遭拒,无奈之下便诉至法院。
  禹谟人民法庭收到原告邮寄的材料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原告取得联系。经了解,该案诉讼标的不大、事实清楚,且原告系浙江省的商家,来往不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便将该案推送至被告所在地高坪镇综治中心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说明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讲清利害关系。综治中心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仅要求被告支付手机买断款1500元。当日,被告将款项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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