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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合谋盗窃变压器 民警劝其自首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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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合谋盗窃变压器 民警劝其自首已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张斌)近日,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龚家寨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员工报警,称位于白沙关小区的两台已经停用的变压器被盗,希望民警帮助追查,找回价值50多万元的变压器。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侦查。经走访,周边群众称曾见过几名身穿该企业工作服的人,驾驶叉车与拖车,到达停用变压器现场,将两台变压器运走,而报警人则否认他们公司曾派人来回收。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与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联系,对此案开展分析研判。”龚家寨派出所办案民警说,他们通过大量的视频侦查以及实地走访,最终发现某废旧金属回收公司的工作人员邹某某、田某某二人有重大嫌疑。
民警电话联系邹某某,对其进行劝说。2023年12月16日凌晨,邹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另一名嫌疑人田某某,在民警和家属的劝说下,于2023年12月21日到龚家寨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邹某某和田某某二人对共同盗窃两台停用变压器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龚家寨派出所已依法对二人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白云警方提示:盗窃电力设备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按照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处理,而采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则可能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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