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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履职加强溯源治理
  ■ 通讯员 何畏 何雪红
  近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融合运用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举措,与正安县人民法院、正安县妇女联合会、正安县凤仪街道山峰社区联合履职,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维护了家庭关系稳定和社会和谐,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4年10月,陈某敏与游某经人介绍相识,2005年1月6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女一子,均未成年。陈某敏早年父母双亡,自幼与兄弟相依为命,与游某结婚后,由于陈某敏没有文化,于是负责在家照顾老人、孩子,游某则开了一家石材加工门市店,家中经济由游某一手掌控。
  后来,政府征收家中老屋,经济稍加宽裕后,游某染上赌博恶习,并与某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2023年3月19日,陈某敏发现游某与该女子在茶馆打牌,双方发生抓扯。派出所出警处理后,方才平息此事。但多年的委屈,让陈某敏不愿面对游某,选择离家出走,并萌生离婚想法。
  2023年年初,正安县人民检察院与正安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陈某敏所在山峰社区将这一情况反映至正安县妇联,妇联积极向陈某敏介绍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及支持起诉职能,并向正安县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
  由于陈某敏离家时身无分文且无经济来源,与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部门对接后,决定对陈某敏进行司法救助,向其发放救助金2000元,缓解陈某敏燃眉之急;同时,考虑到陈某敏诉讼能力欠缺,该院积极与正安县司法局沟通联系,协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县司法局指派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23年5月8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向正安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决定对陈某敏诉游某离婚纠纷一案支持起诉。同日,正安县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开庭前,正安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召集陈某敏与游某进行调解,检察办案人员及法律援助工作者出席调解。调解过程中,游某表达不愿离婚想法,陈某敏亦十分担心孩子,但出于对游某的不信任,陈某敏表示需要考虑一段时间。
  了解到双方真实想法后,检、法两院决定联合县妇联、社区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先后多次到陈某敏家中调解。通过情、理、法三个角度的释法明理,游某表示愿意痛改前非、绝不再犯。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双方打开心结,陈某敏向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申请。结案后,检、法两院再次联合县妇联、社区到当事人家中,开展案件回访,了解双方已和好如初后,办案人员由衷感到欣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在办理该案时,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等检察职能,与多部门联合“发力”,相互“借力”、形成合力,为化解矛盾纠纷多次到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彰显新时代检察干警使命担当,展现检察机关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充分运用“枫桥经验”工作法,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下一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扩大和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以民生福祉为出发点,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持和便利,促进社会溯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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