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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公安查处一起 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吴远杰)为依法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助推平安贵州冬季行动向纵深开展,近日,贵安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牵头各派出所对辖区商铺、门店、住户进行全面走访排查时,湖潮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湖潮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时发现,辖区一家门店内有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民警遂对该门店进行例行检查。经检查发现,钱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并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100余件烟花爆竹储存于一废弃的民房内。到案后,钱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钱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为确保安全,湖潮派出所积极对接辖区职能部门对该批次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了转运。
  今年以来,为切实消除烟花爆竹在储存环节引发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的隐患,确保贵安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序,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贵安新区公安局在执法办案中收缴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的烟花爆竹共计2400余件,并联合贵安新区安监、消防、医疗等相关单位进行了集中销毁。
  下一步,贵安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各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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