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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自治县检察院 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讲评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夏琪敏)近日,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讲评活动,助力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期间,该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刘钦以“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为题,讲评了村民罗某携带有三重刺网的禁用渔具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因罗某自愿认罪认罚,愿意履行生态修复补偿责任,且罗某捕鱼是为了自己食用,主观恶性较小,根据《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罗某的行为有别于商业性捕捞情节严重行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拟对罗某作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玉屏自治县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对轻微破坏渔业资源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组织公开听证,依法作不起诉处理,综合运用刑事、行政、民事手段惩治违法犯罪。对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以检察意见书的形式建议行政机关对涉案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结合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进一步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行刑无缝对接、双向衔接,不断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实效,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不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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