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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筑牢未成年人权益“守护墙”
■李家书
  金沙县人民检察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携手共建未成年人权益“守护墙”,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司法保护+家庭保护,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联合社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深入分析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实施犯罪行为和遭受侵害背后存在的家庭监护缺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实施“一案一策”,制发督促监护令38份,促进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人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督促监护后仍无法促使监护人履职,或者对于确实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通过“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方式,由法院判处撤销原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依法指定相关部门进行监护,推动解决家庭监护问题。积极与县妇联、县教育局等十一家单位、部门会商制定《关于建立金沙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并成立金沙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家庭教育大讲堂、警示教育等500人次,切实提高家长的法治意识,有效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
  二、司法保护+学校保护,推动完善保护工作机制
  驰而不息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常态化推进检察长、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8次,推动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完善机制。联合县教育科技局对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校园整体及周边环境等问题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制作督查表督促其整改。针对校园门口未设置红绿灯、部分商铺销售不合格玩具、向未成年学生销售电子烟等一系列安全隐患,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2份,推动安全问题得以解决。同时,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开展法治宣传3次。
  三、司法保护+社会保护,提升综合保护效能
  依托与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等八家单位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关于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业登记管理的意见(试行)》,对经营者提出具体要求,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切实强化安全保护措施。深入宾馆、网吧等多个娱乐场所及学校、医院等多家单位,开展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活动,发放《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册,张贴《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倡议书,切实增强义务主体的报告意识和责任担当。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宾馆、酒店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份,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与县教育科技局联合印发《金沙县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金沙县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机制(试行)》等机制,由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在职(入职)教职工背景审查,并做到至少一月一次抽查,坚决守住教育系统安全底线。
  四、司法保护+政府保护,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高发态势,严格按照《金沙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十项措施》要求,选派14组共28名干警参与法治帮扶工作,每周对民兴街道30户43人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系列法治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当地百姓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在青风学校挂牌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多次到青风学校座谈,了解学校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与青风学校共同构建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长效工作机制,搭建预防矫治体系,多方献力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司法保护+网络保护,筑牢网络保护“防控墙”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手段复杂多样,作案方式不断翻新,更加带有隐蔽性等特点,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加大打击震慑力度,建立围绕侦查办案、诉讼、监督等环节的完整协作机制,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守未联盟小程序等平台进行法治宣传,以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聚焦“警惕网络陷阱,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加大法治宣传,强化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培养、巩固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目前,共到学校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讲座10次。
  六、司法保护+救助平台,部门协作呵护“未”来
  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该院着力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积极与县公安机关、县教育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协调对接,建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并会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运行办法》,避免和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的重复询问,降低二次伤害,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同时,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加大对困难当事人全方位、多元化救助力度,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管齐下格局。与县教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县残联等9部门联合印发《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综合运用经济救助、生活安置、助学就业、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救助,做到因人施策、计划共商、措施共举,共救助未成年人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5万元,以检察多元救助让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温暖,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作者单位:金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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