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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不便难出庭 巡回审理解民忧
  本报讯(通讯员 肖静 记者 张斌)“被告因行动不便,担心不能参与庭审,法官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到其家中巡回审理。”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11月16日,关岭法院永宁人民法庭,来到被告汪某国家中开展巡回审理,并当场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张某春与汪某国于2018年结婚,双方系再婚家庭,未生育子女,婚后两人因琐事经常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损耗殆尽以致完全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后来,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婚内财产分割事宜发生分歧,故张某春诉至法院。
  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担忧被告汪某国因身患多种疾病致其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与诉讼,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前往被告汪某国家中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耐心向双方解释离婚诉讼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巡回审理、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提升的是群众满意度。”永宁人民法庭的法官说,到当事人家中开展巡回审理,既减少当事人诉累,又体现法官人性化依法办案,此举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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