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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
凝聚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 潘雨 记者 罗翔)近日,黔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暨黔南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推进会在都匀召开,会议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设主会场,在12县(市)设分会场。12县(市)依法治县(市)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黔南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考核方案》,通报了全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行情况、2023年1月至10月全州一审行政案件总体情况、推送案件协调化解情况及行政诉讼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12县(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负责人员介绍了各县(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开展情况,3个集中管辖法院通报了辖区一审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和推送协调案件化解情况,9个非集中管辖法院介绍了参与属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相互借鉴经验,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助推州、县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规范运行;强化府院联动,充分发挥联动作用。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司其职,相互补位,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协调化解能力。集中管辖法院将属于可协调化解的涉诉行政争议全部引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将关联案件一并纳入实质化解范围,争取一揽子解决争议。非集中管辖法院切实参与属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指导属地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做实能动司法,主动将行政审判融入法治政府建设格局。各级法院要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多赢双赢共赢”行政审判理念,不断提高行政审判办案能力。对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某一类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类案问题,分析原因后,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强调,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出庭应诉,并主动出声、参与争议化解;抓好依法决策,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法定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决策,发挥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抓好规范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司法局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上级部门对行政机关执法情况要敢于监督、勤于监督;抓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面做好行政争议案件诉前、诉中协商调解,加大行政补偿、赔偿案件调解兑现力度;抓好执法人员能力培训,通过以案释法、编制典型案例、行政执法标准指引、教科书式视频执法规程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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