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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动火引起火灾 2人被行政拘留3日
  本报讯(通讯员 田婷)近日,贵阳市白云区白金大道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称:位于白云区沙文镇斑竹村一货车起火,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动3车18人前往处置。经事后调查得知,火灾原因系修理厂王某某和赵某某违规动火所致,当地公安机关给予王某某和赵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经过现场勘查和询问得知。该货车当时正在修理厂进行油箱维修,一旁的修理厂人员在操作电焊时冒出的火星不慎溅到正在修理油箱的货车上,火势迅速扩散,将货车轮胎及车头部分引燃,消防救援人员立即铺设单干线两支水枪对火势进行压制。在将车身明火扑灭后,为防止发生复燃现象,消防救援人员利用撬棍将车门打开,继续使用水枪对其降温,直至无复燃可能,待检查现场无其它问题后,消防救援人员收整器材归队。
  经调查,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8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万余元,无人员伤亡。
  在火灾调查过程中发现,火灾原因系修理厂王某某和赵某某在使用氧气热切割时火花溅射引燃地上柴油,从而引发火灾。针对此情况,贵阳市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将案件移交至白云区公安分局沙文派出所,经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沙文派出所共同调查,王某某和赵某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因过失造成火灾,公安机关给予王某某和赵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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