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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两起涉嫌危险作业案被立案侦查
  本报讯(通讯员 雷茜)日前,毕节市纳雍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城镇燃气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两起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建筑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犯罪,现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3年10月16日,纳雍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城镇燃气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纳雍县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将3560升甲醇、1100升乙二醇存放于纳雍县龙场镇一自建房内。10月17日,联合检查组发现经营者张某某将13650升甲醇存放于纳雍县百兴镇一自建房内。
  上述两起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醇基燃料样品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纳雍县某新能源有限公司非法储存的醇基燃料样品,检验成分为甲醇,属甲类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的乙二醇,属于乙类危险品。经营者张某某非法储存的醇基燃料样品,检验成分为甲醇,属甲类危险化学品。
  目前,纳雍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对以上两起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建筑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将上述两起涉嫌危险作业的案件材料移送至纳雍县公安局,纳雍县公安局于10月26日受理,10月31日纳雍县公安局下发《立案告知书》正式立案侦查。
  下一步,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指导纳雍县消防救援大队密切跟踪公安机关办案进度,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惩治涉嫌消防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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