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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15人被判刑
本报讯(通讯员 陈虹霖 张晋毓)近日,由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等15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诈骗案一审宣判,主犯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6万元。
2018年3月,被告人何某偷渡到缅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后多次组织被告人潘某、张某、刘某等人偷越国边境到老挝、缅甸等地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并于2020年6月在境外成立电信网络诈骗公司,组织数十名境内人员偷渡到境外进入该诈骗公司,通过网络赌博方式针对中国公民实施诈骗。
2023年3月,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何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至56万元不等,并将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检察官提醒:境外不是法外之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对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我国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警告在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人员,放弃一切侥幸心理,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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