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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公证 司法温情暖民心
  本报讯(通讯员 何晏会)近日,赫章县人民法院兴发人民法庭引入“提存公证”,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赔偿引发的家庭纠纷。
  今年4月,杨某甲因车祸抢救无效死亡后获赔85.8万元,扣除就医及丧葬费用,剩余62万元被杨母陈某存到杨某甲的胞兄杨某乙的账户。杨某甲前妻黄某作为杨某甲独女小杨的代理人,将陈某、杨某甲继父万某及杨某乙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给付原告小杨应得赔偿款528460元。
  案件受理后,经法官审查,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判决不难,但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亲情关系,如果不能真正化解纠纷,将会伤害亲情,影响家庭和谐。为圆满解决该案,法官多次组织调解,耐心细致地向各方释法析理,最终各方一致同意在剩余赔偿款中划40万元给小杨,其中8万元支付给黄某作为小杨成年之前的生活费、教育费,剩余32万元保存至小杨成年后由小杨自主使用。但各方对该32万元如何保存始终无法达成统一意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通过与当事人反复沟通,法官发现黄某和各被告之间并无利益冲突,并非因自身利益产生分歧,在杨某甲去世后,双方的亲情关系主要维系在小杨身上,双方出发点均是为了保护小杨的权益,仅是相互缺乏信任。
  基于以上判断,为打消双方顾虑,切实维护小杨的合法权益,法官提出对本案引入“提存公证”,即通过签订提存协议的形式,将剩余32万元赔偿款交于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提存。
  法官向各方当事人释明“提存公证”后,积极联系公证机构,并陪同各方当事人到毕节市恒信公证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提存32万元,在小杨年满18周岁后由小杨本人持身份证及公证书到公证处领取提存款项,若小杨出现重大疾病需要大额资金用于救治时,由其监护人黄某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缴费通知书到公证处申请领取相应的就医费用。在法官的全程协助下,双方当事人办理了提存业务,该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赫章县人民法院切实发挥诉前调解作用,积极探索“调解+公证”的解纷新途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把司法温暖送到了人民群众心坎上,用案结事了的能动司法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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