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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购房人吴程斌,身份证号:520221197810242375于2011年5月7日订购花果园二期C区13栋1单元16层1号房,因本人保管不善,将该套房房款收据(金额141487 .00元票据号00186562)、银行贷款收据(金额32900.00元 票据号00217559)及维修基金收据(金额9409.74元票据号0059285)原件遗失,现声明房款收据、银行贷款收据及维修基金收据原件作废,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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