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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监督共识 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
  本报讯(通讯员 蔡鼎 肖春琳)为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凝聚监督共识,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9月20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瓮安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等19家行政单位召开“瓮安县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席会。
  会上,该19家行政单位共同学习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与会单位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并审议通过《瓮安县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试行)》,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及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反馈等办案规则。
  此次会议的召开,将有助于瓮安县行刑“反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为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度发挥融合履职优势,聚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衔接力度、广度、深度和精度上下功夫,促进该项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制度化,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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