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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偷越国境 普安一男子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 谭贤)近日,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龙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龙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年3月至2022年8月期间,被告人杨某龙在朋友的邀约下,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多次从各地乘飞机到昆明,后从昆明乘车偷渡到缅甸。2022年8月回国后,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被告人杨某龙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多次偷越国境的犯罪事实。
国之边境,岂能随意出入,国法森严,岂能肆意侵犯,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维系着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维系着国(边)境的安全稳定,维系着人民安居乐业。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龙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偷越国境3次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遂从宽处理。最终,法院接受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龙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醒: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越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共同守护国(边)境的安全稳定。缅甸并非天堂,所谓的“赚大钱”多是骗局,广大群众务必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赴缅甸务工的招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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