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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法院公安齐发力 为农民工讨回工资
  本报讯(通讯员 谭国亚 记者 任莉)近日,晴隆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与晴隆县公安局民警协同合作,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助力6名农民工讨回5.5余万元“薪”苦钱。
  粟某某等6人受邀为晴隆县某医院内部工程提供劳务活动。在按要求完成劳务工程后,经结算,该医院共计应支付粟某某等6人的劳动报酬5.5余万元,但该医院却一直拖延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情况下,粟某某等6人遂到晴隆县公安局报案,称因晴隆县某医院未及时支付其劳动报酬,导致生产生活遇到困难。
  晴隆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并了解具体情况后,立即与晴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对接,希望能够通过联合调解,督促晴隆县某医院及时支付所欠粟某某等6人的劳动报酬,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院执行局在接到公安局的电话后,立即派法官与公安干警共同组织双方当事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干警们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陈述,掌握产生纠纷的具体原因。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执行局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从情、法、理等的角度向双方进行释法说理,耐心细致与双方进行沟通,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办法。
  经过公安民警和执行法官的沟通协调,晴隆县某医院承诺将会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及时支付粟某某等6人的务工薪酬。至此,6名农民工的“薪”愁得以圆满化解,及时将纠纷化解在源头,矛盾处理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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