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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对公账户来出售 沦为诈骗帮凶被批捕
本报讯(通讯员 王美琳)一男子为谋取非法利益,将自己身份信息注册的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出售给他人使用,被犯罪分子用于“洗钱”。近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
今年1月,王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自己的身份信息提供给他人注册营业执照,从贵州省赶到山东省为他人开设对公账户,并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及密码以8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使用。2023年1月11日至12日期间,王某某注册的公司对公账户一夜进账2000万余元,许多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资金均通过该账户转移。
经习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注册营业执照、开设对公账户等帮助,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月25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走个手续、办个账户”就能轻松赚钱,很可能是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随意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出租、出借、出售他人使用,可能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不仅坑了自己,也害了他人,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让自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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