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综合
标题导航
法治教育“零距离”护航青春伴成长
图说新闻
图说新闻
先后四次偷盗电缆线 3名被告均获刑
不思悔改多次盗窃 一男子被判刑9个月
把功德箱当作“提款箱”一人因盗窃罪获刑
平坝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帮信罪”案
白云区公安分局开展打击防范传销宣传活动
天柱县法院“巡回审判+网络直播”开展法治宣传
老人被困深井 消防紧急救援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思悔改多次盗窃 一男子被判刑9个月
■ 通讯员 王华露
【案情回放】近日,望谟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被告人韦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几年前,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初次盗窃高某某现金后,因害怕被发现便主动报警,但此后不思悔改,于2022年又先后分别盗走黄某和吴某的电动车、摩托车。
【法律解析】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过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韦某某多次盗窃他人价值5000余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韦某某在初次盗窃时选择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但其并没有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继续实施盗窃。
今年7月26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以韦某某犯盗窃罪向望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望谟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被告人韦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