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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本报讯(通讯员 田菲)近日,清镇市犁倭镇河溪村一家餐馆老板颜某一纸诉状将其隔壁餐馆告上了法庭,原因是隔壁餐馆后厨烟道排污对其造成了影响。
  清镇市人民法院流长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经与双方电话沟通,承办法官前往餐馆后厨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真实情况,就地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并给出建设性的排污管道改建建议,帮助彻底解决两家餐馆的矛盾根源。双方在听取法官提出的排污管道改建建议后,欣然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邻居情谊得以维护,时间和精力得以重新放回餐馆经营中。
  这起案件的处理,只是流长人民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乡村矛盾纠纷进入法庭,当事人更多的是寻求一个情绪宣泄口。为避免官司赢了、感情散了的局面,处理这类纠纷,调解才是最好的良药。今年以来,流长人民法庭调解案件100余件,司法确认案件40余件。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法庭高质量发展,切实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流长人民法庭立足于群众司法需求和诉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哪里有需要,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打破“坐堂问案”审判方式,让法官走出“公堂”,走进田间地头,依托诉前在线调解平台和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实现线上、线下送“法”上门,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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