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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检察院: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
  本报讯(通讯员 陈欢)按照最高检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通过调阅部分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300多册、开展案件评查、实地走访、询问等方式,对部分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发现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遂对此开展了类案监督。
  “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日常生活,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主动作为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及人民监督员召开听证会,经公开听证,依法向区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3份,对存在的程序性违法、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该局对检察建议全部采纳,并组织召开执法专题会议,对全体执法人员提出更严格的执法要求,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取决于规范公正。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从小案做起,挖掘出案件背后的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滥用问题,维护了民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检察办案就是要推动源头治理,自觉深入发现类案背后的根源,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从源头上防范执法不规范引发的相关案件反复发生,在诉源治理中能动履职,彰显检察担当。”该院检察官表示。
  今后,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将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贯彻双赢多赢共赢思想,认真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以更高质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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