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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部门联动强化税收监管
本报讯(通讯员 罗家友)“感谢检察院推动相关部门会签的协作机制,现在我们好似有了‘透视镜’,今后我们税务机关一定能确保不动产司法执行税收‘颗粒尽归仓’。”近日,在福泉市“国土国财保护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多部门联动圆桌会议上,福泉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协助追回200余万元不动产司法执行应缴税款表达了感激之情。
上述情况源于福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偷税漏税办理的一件公益诉讼案件。2023年5月,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国土国财保护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部分申请执行人在通过司法执行取得不动产产权后未依法缴纳相应税款,税务机关作为税收主管部门,长时间未履行向纳税义务人追缴相应税款的职责,可能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国家利益,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福泉市人民检察院遂对税务机关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部分申请执行人利用法院、税务机关、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税收征管协同不足的制度瑕疵,不主动申报税款,使各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差,从而达到其偷逃税款的目的。为避免税收流失,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事实依法向税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追缴流失税款。
考虑该案涉及部门较多,福泉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市税务局、市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圆桌会议”,各部门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并会签《不动产执行转移登记协作配合机制(试行)》,以促进国有财产保护制度化,截至2023年8月,福泉市税务局共追回200余万元不动产司法执行应缴税款。该机制在增强部门之间监督协作的同时,打通不动产司法执行中长期存在的“堵点”,为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健全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凝聚了执法、司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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