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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法院:警示教育“零距离”旁听庭审“敲警钟”
庭审现场。

  本报讯(通讯员 谭文婷 记者 张斌)近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李某贤犯贪污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等一案,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该院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关岭自治县税务局代表1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以“零距离”的方式,接受庭审观摩警示教育。
  据审判法官介绍,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贤,于2017年春节至2021年春节期间,利用其担任某粮油收储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在该公司储备粮轮换、转运过程中,采取虚开粮食购销凭证、虚增粮食运输费等方式,骗取某粮油公司公款共计16万元与他人私分。
  2013年4月至2021年春节,被告人李某贤利用其担任某粮油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粮油购销工作)、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与某粮油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粮油经销商王某某等及某粮油公司设备供应商杨某某送予的现金、烟、酒等财物共计25万余元。
  2013年,时任某粮油公司副总经理的被告人李某贤,获取某县民政局采购救灾大米招标信息后,联系另外两家公司参与围标,三家公司串通投标报价,最终中标某县民政局采购救灾大米项目。
  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长结合案情,对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进行法治教育,警醒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以案为鉴、严以律己,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零距离”观摩庭审,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
  据介绍,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是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重要一环,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举措,通过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达到“办理一个案子、教育一批干部、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一地发展”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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