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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鸡鸭 男子获刑六个月
本报讯(通讯员 余愿 记者 喻玉)近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
今年5月1日,被告人古某某在贵阳市云岩区二桥路附近某一民居,徒手将铁丝网拉开后,翻窗入室,将被害人许某养在一楼家中的13只鸡及1只鸭盗走。经有关部门价格认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875元。
5月9日,被告人古某某在云岩区被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当天,被告人古某某从贵阳市云岩区海马冲隧道口小路往二桥路方向行走,行至二桥路附近听见某户房内有鸡在叫,古某某便顺墙而行,看见一家装有铁丝网的窗户内有鸡鸭,于是有了贼心,其把随身携带的两个大编织袋和木棍放在地上,徒手把窗户铁丝网扯开,钻进了房内。看见房间内的木质笼子和铁质笼子里有家禽,古某某便将13只鸡和1只火鸭偷装在编织袋内后离开。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古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古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古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责令被告人古某某退赔被害人许某人民币1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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