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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无孔不入的“网络烂梗”装一道过滤网
■ 张西流
  如今,互联网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重要工具,日常生活中也越来越离不开网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及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67.69%的受访者表示家中存在未成年人上网的情况,79.2%的受访未成年人每天上网超过1小时。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网络侵害也时刻威胁着孩子们的上网安全。
  可以说,网络世界有时候就像“精神鸦片”,它一点点地吞噬着孩子的身体能量、污染着孩子的精神世界,对未成年人形成了不良的价值导向,有些甚至会诱使未成年人做出违法行为。例如,“大冤种”“栓Q”等“名梗”依次登场,类似的“网络梗”不仅出现在试卷上,也会出现在学生的作文里、课间的对话中,有时候还会夹杂脏话。这些“网络梗”有些来自爆火的短视频,有些是游戏“术语”,它们原本属于成人世界,却几乎没有阻挡地进入孩子们的圈子。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爱玩是他们的天性,模仿是他们的本能。更何况,每个年代的孩子,都会受到当时流行文化的影响。过去在校园里流行的小说,或者电视剧台词,现在只不过是换成了“网络梗”。问题是,野生的“网络梗”有着“病毒”般的传播能力,一些未成年人对“网络梗”的过度使用,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的学习。
  然而,不只是“网络烂梗”,现在很多网络风气都有些扭曲,万事万物皆可娱乐化,明明很严肃的大事,却要用娱乐的表达方式去调侃,好像这样才能让别人接受。比如,有不少未成年人参与“粉圈大战”,为了维护自己心中的偶像,公开人肉、侮辱别人,很多ID在网上说话不堪入目,点进去一看年龄可能只有十几岁。
  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网络欺凌及侵害的预防和应对等作出全面规范。2022年3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不但细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网络保护”相关内容,还明晰了不同情形的法律责任,便于社会各方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推进,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特别是司法部、国家网信办近日研究审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加快推动条例立法进程。
  因此,必须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为无孔不入的“网络烂梗”装一道过滤网。平台首先要履行社会责任,及时打击和清除,避免其成为孕育恶俗“烂梗”的温床。有关部门也应让监管长出“牙齿”,加强对不良内容的治理,建立并完善负面清单,为未成年人营造积极文明、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学校要做好网络安全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提高他们对网络文化的辨别能力,引导他们学会用文明通俗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家长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也要加强对孩子浏览内容的关注,及时制止和纠正其生活中一些不恰当的玩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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